A某之前曾因为犯下强奸和伤害罪被捕入狱,在2019年底释放后,
被要求一直戴着电子脚镣,在有关部门24小时定位追踪之下生活,而且在午夜至凌晨5点期间禁止外出。
A某对此感到非常不满,自去年年底以来多次发信息给监督官抱怨戴电子脚镣太压抑,并且要求解除夜间禁止外出的限制。
但是除非有特殊情况,为了避免这些有恶性前科者再度犯罪,一般在夜里是禁止他们出门的。
(示意图)
就这样在释放半年过后,A某走到了自杀这一步,
在跳江前他给监督官又发了条短信:“我不想活了,因为我戴着电子脚镣。”
后来,A某的电子脚镣信号突然在汉江广津桥一带消失,
监督人员发现异常后报警求助,最后发现A某已经跳江自尽。
警方还发现了A某的遗书,里面写道:“戴电子脚镣让人感觉压抑、压力好大。”
警方认为,A某之所以选择自杀,是由于长期监狱生活所带来的压力与电子脚镣所造成的压力相叠加所导致。
另外,警方也排除了A某和“N号房”事件有关联。
从A某自尽一事可以看出,戴着电子脚镣的确对刑满释放的犯罪者有很大的震慑力。
韩国自2008年9月1日陆续开始,对有强奸、诱拐未成年人、杀人等重大犯罪的前科者施行佩戴“电子脚镣”。
电子脚镣外观近似手表,可以实施24小时的定位追踪,以便可以掌握他们的行踪。
检方会判断犯人再次犯罪的危险性,向法院申请为犯人戴上电子脚镣。
要是法院认可的话,犯人在临出狱之前就会被戴上电子脚镣,要求的佩戴时间最长可达30年。
2018年9月,韩国启用电子脚镣十周年之际,
当时佩戴电子脚镣的人数约有3000人,其中8成是性犯罪者。
韩国国内有两处监控中心,可以24小时监视电子脚镣佩戴者的行动。
当时有日本媒体来到监控中心采访。
在一块巨大的屏幕上,可以看到电子脚镣佩戴者的即时所在地,配有本人的照片显示在屏幕上。
如果佩戴者不在之前登记居住地的半径2公里范围内,
一旦越界,监控中心就会收到消息提醒,显示在大屏幕。
而且,如果佩戴者靠近之前法院宣告不能进入的禁止区域(包括受害者的居住地,如果是性侵儿童的情况,那么也不能靠近幼儿园和小学),
那么佩戴者就会马上受到警告,被要求“立刻马上离开这片区域”。
另外,谁都能自由地在网上查阅这些佩戴者的照片和住址。
在如此严密的监控体系之下,韩国政府表示效果拔群。
2004年~2008年期间,韩国性犯罪复发率为14.1%,
而在正式实行佩戴电子脚镣制度7年后,性犯罪复发率骤降至1.7%,大幅减少至原来的约八分之一!
根据韩国法务部的统计,在此之前每年都会发生10起左右破坏电子脚镣后逃跑的案例。
于是在2018年9月,韩国发布了性能加强版的新款电子脚镣。
在这次的更新中,不仅加强了GPS性能,而且表带内部的金属加厚3倍,变得更加难以破坏。
记者在发布会现场实际体验了佩戴电子脚镣感受。
“感觉比想象的要轻,但毕竟在脚踝处戴了个脚镣,走起来还是感到不便,有违和感。”
而且想想就连洗澡和睡觉时都要戴着电子脚镣,24小时被监视的压力可想而知。
另外电子脚镣要比想象中更大,很难将其隐藏在袜子里。
如果穿着一般的裤子,在坐下来的时候,电子脚镣往往也会暴露出来。
关于电子脚镣,社会上也有发出类似“24小时监视是侵害人权”、“妨碍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等的否定意见。
根据韩国法务部发布的资料,有10.7%的佩戴者尝试过自杀。
还有专家研究发现,在日常生活中表示“感受到过度压力”的佩戴者比例,是普通人的4倍以上。
如果佩戴电子脚镣的时间越长,当事人自杀的危险性可能就越高。
不过话说回来,想要避免佩戴电子脚镣带来的不便,
当初就别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
强奸、诱拐未成年人、杀人等等,哪个不是对无辜的受害者带来难以挽回的伤害呢!?
在呼吁人权之前,自己先做个人吧……
Ref:
https://news.joins.com/article/23770882
https://www.fnn.jp/articles/-/5503